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东海A: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17  

                          证券代码:000613   200613   证券简称:*ST 东海 A *ST 东海 B   公告编号:2021-060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南中国大酒店国际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小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表决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9 人,代
表股份 31,728,0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41%。

    其中,A 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14 人,代表股份 2,147,800 股,占公司 A 股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79%;B 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5 人, 代表股份 29,580,226
股,占公司 B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13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3,109,8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41%。其中, A 股股东

                                         1
           (或股东代理人)1 人, 代表股份 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B 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1 人, 代表股份 3,102,0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520%。

               (3)网络投票情况: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代表股份
           28,618,1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00%。其中, A 股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13 人,代表股份 2,14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78%;B 股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4 人,代表股份 26,478,1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2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2、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                占出席              占出席
                                                         本次股                本次股              本次股
提案                                                     东大会                东大会              东大会      表决
                   提案名称                                                               弃权
编码                                          同意       有效表       反对     有效表              有效表      结果
                                                                                          (股
                                            (股)       决权股     (股)     决权股              决权股
                                                                                          )
                                                         份总数                份总数              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                 (%)               (%)
1.00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31,543,826    99.4194    184,200     0.5806     0       0            通过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各项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提案                                                    次会议中                次会议中            次会议中
                    提案名称                   同意      小股东有       反对     小股东有     弃权 小股东有
 编码
                                             (股)      表决权股     (股)     表决权股     (股)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份总数的            份总数的
                                                         比例 (%)                比例(%)             比例(%)
1.00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5,073,090     96.4963     184,200     3.5037       0           0

               (3)本次会议议案 A 股股东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2
编码                                                                           占出席             占出席
                                                          占出席本             本次会             本次会
                                                          次会议 A             议 A 股股          议 A 股股
                                          同意            股股东有     反对    东有表      弃权   东有表
                                          (股)          表决权股   (股)    决权股      (股) 决权股
                                                          份总数的             份总数             份总数
                                                          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                (%)
1.00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1,971,000         91.7683    176,800   8.2317      0      0

              (4)本次会议议案 B 股股东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             占出席
                                                          占出席本             本次会             本次会
提案                                                      次会议 A             议 A 股股          议 A 股股
                   提案名称               同意            股股东有     反对    东有表      弃权   东有表
编码
                                          (股)          表决权股   (股)    决权股      (股) 决权股
                                                          份总数的             份总数             份总数
                                                          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                (%)
1.00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29,572,826        99.9750    7,400     0.0250      0      0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7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1-055)、《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1-056)、《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祥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嘉慧、陈露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海南祥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