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投资: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2021-04-30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2020 年度
财务报告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为公司出具了具有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基本情况为:
“(一)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关联方交易之(五)4 关联担保情况所述,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海航投资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本金余额为
228,410.54 万元,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尚有 148,410.54 万元的担保责任未解除。
这些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应审批程序,被担保单
位已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目前重
整尚在进行中,因此 海航投资公司无法预计上述担保事项产生的财务影响。
我们亦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为关联方提
供担保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如财务报表附注六之注释 7 所述,海航投资公司于 2019 年取得了海
南海投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海投一号)77.70%的有限合伙份额,
2020 年新增收购了海投一号 9.78%的有限合伙份额,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海投
一号的有限合伙份额变更为 87.48%,因不能够对海投一号实施控制,故采用权
益法核算该项股权投资。2020 年度确认对海投一号的投资收益 97,942,964.78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项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1,092,083,866.14 元。由于海
航投资公司未能提供海投一号底层资产铁狮门三期项目的项目报告、审计报告以
及估值报告等资料,我们无法就该项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确认的 2020 年对
海投一号的投资收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
金额进行调整。”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0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
报告无异议。我们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
措施,尽快消除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切实
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姜尚君、马刃、杜传利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