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海航投资: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2021-04-30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审核及独立意见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

行了审查,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

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会计师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对自身内控进行了

评价,并出具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核心结论如下:

    要求公司从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出发,持续深入开展公司内部自查整改,从内

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全面自查整改,并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

查漏补缺。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全

面加强管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财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能够有效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

果和财务状况。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考虑到2020年的宏观经济形势,虽然目前国内疫情已经基本得到控制,

但依然面对依旧不容乐观的全球疫情防控形势。同时,公司正处在战略升级转型、

重塑新主业的关键阶段,公司未来可能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现阶段基本的现

金流保障成为公司防范风险、稳健发展的必要基础。因此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
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的利润将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

持各业务的经营发展需要。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海航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持续、

快速、健康发展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还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公司申请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互保事项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属

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担保事项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互保,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的管理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互保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为公司

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

力。

   2、本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的审

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营运所需,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关联董事朱卫军先生、姜杰先生、蒙永涛先生、陈英杰先生、在审议上述议案时

已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障公司

办公及业务的开展,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定价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信息披露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姜尚君、马刃、杜传利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