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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投: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的审核报告2021-06-02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
                        的审核报告
                    大华核字[2021]008738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的审核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的审       1-2
         核报告

二、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审     1-2
         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的
         专项说明
        出 具 保 留 意 见 涉 及 事 项 影 响
            已 部 分 消 除 的 审 核 报 告


                                          大华核字[2021]008738 号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航投资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
及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影响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海航投资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海航投资公司董事会
编制的《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
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
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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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21]008738 号审核报告



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海航投资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部分消除。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海航投资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
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
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璐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江峰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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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
                            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
投资”或“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11111
号)。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部分消除说明如下:

     一、 2020 年度保留意见所涉及的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的部分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之注释 7 所述,海航投资公司于 2019 年取得了海南海投一号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海投一号)77.70%的有限合伙份额,2020 年新增收购了海投一
号 9.78%的有限合伙份额,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海投一号的有限合伙份额变更为 87.48%,
因不能够对海投一号实施控制,故采用权益法核算该项股权投资。2020 年度确认对海投一
号的投资收益 97,942,964.78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项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1,092,083,866.14 元。由于海航投资公司未能提供海投一号底层资产铁狮门三期项目的项
目报告、审计报告以及估值报告等资料,我们无法就该项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确认的
2020 年对海投一号的投资收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
金额进行调整。

     二、 关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消除的说明

    针对上述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各种
措施,已消除部分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近日取得铁狮门聘请的纽约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KPMG)出具的 422 Fulton HNA
JV, L.P.及 422 Fulton JV, L.P.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相关数据与大华会计师收到
的审计报告初稿数据一致,因此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确认的对海投一号投资收益
97,942,964.78 元,及 2020 年 12 月 31 日确认的该项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1,092,083,866.14
元不需进行调整。
    KPMG 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提及合伙企业的被投资实体的债务将于 2021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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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




和 2022 年 1 月到期,尚未完成再融资,合伙企业持续经营的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贷款到
期尚有时日,作为合伙企业的重要投资人,公司将继续督促铁狮门提前安排贷款续作工作。
    2020 年 3 月,HNA Partners 对管理普通合伙人提起诉讼,声称管理普通合伙人未能获
得 HNA Partners 对某项租赁的批准构成对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的违反。目前,管理普通
合伙人和 HNA 合伙人开始初步沟通讨论和解。管理层认为,根据目前已知的事实,此类事
项的解决预计不会对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公司收到的审计报告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海投一号数据一致,公司
不涉及对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对已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没
有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关于上述保留意见所涉及的海投一号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特此说明。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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