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投: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30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赋予的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
情况、重大资产交易情况、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
督,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进行认真检查,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监事会全年共召开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㈠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计提减
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关
于<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
议案》、《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此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
㈡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的议案》。此次会
议决议公告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
㈢ 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此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
㈣ 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此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
㈤ 2021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此次会议决议公
告已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
㈥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此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
㈦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监事的议案》。此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㈠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政策、制度和规定,认真按照财务制度、会
计准则及时、准确地进行财务核算,依法公开披露财务信息。年度财务报告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提请在财务独立方面继续加强管控,
避免出现违规情形。
㈡ 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已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审慎决策,勤勉工作,忠于职守。但就本次审计报告及内
控审计报告提出的相关保留、否定意见事项,提请高度重视,不仅制度上要完善,
在落实流程上也应加强,将风险降至最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保护广大股民利
益。
㈢ 对公司修订主要会计政策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一致认为:本
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国家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
目进行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㈣ 关于公司收购股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股权的交易定价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内幕交易,
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㈤ 关于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切实保障了公司的利益。
㈥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提请加强管控,避免类似事项再有发生。
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如实、完整记
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名单,并按规定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备相关信息。
㈧ 关于定期报告审核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财务状况,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㈨ 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的情况及董
事会就此发表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
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和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核报告均无异议。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