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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投: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22-07-18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2-067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股票简

称:ST 海投,股票代码:000616。海航投资股票于 7 月 13 日、7 月 14 日、7 月

1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查及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相

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㈠ 公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

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㈡ 重大事项情况

    1.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的规定,

该事项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公司股票被继

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本次年审会计师提出的导致否定意

见的事项内容,并已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

项说明》。

    2022 年度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全面加强管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2.2022 年 4 月 24 日,公司收到当时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通知函》。主

要内容如下:“2022 年 4 月 24 日,海航集团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

事裁定书》【(2021)琼破 1 号之三百八十三)】,裁定确认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

百二十一家公司已执行完毕《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

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该裁定为终审裁定。”。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2)。根据《重整计划》,海航集团等 321 家公司因执行《重

整计划》而将其股权结构调整为《重整计划》规定的股权结构,因此导致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航实业”)、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号信管”)编

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执行《重整计划》,海航资本、海航实业控股

股东由海航集团变更为二号信管,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二号信管控股股东为信

托,无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变更为无实际控

制人。

    截至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重整事项不会

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㈢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

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补充、

更正之处。

    ㈣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1.经公司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目前为止尚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后续具体事项进展请以公司

公告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披露了《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2-065),公司预计 2022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173.52

万元–6260.27 万元,预计 2022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098.12 万元–6147.18 万元,具体情况请参见上述已披露

的公告。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㈠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7 月 14 日、7 月 1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12%以上,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

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决策。

    ㈡ 2022 年 4 月 24 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通知函》。主要内

容如下:“2022 年 4 月 24 日,海航集团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

裁定书》【(2021)琼破 1 号之三百八十三)】,裁定确认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

二十一家公司已执行完毕《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案重整计划》,该裁定为终审裁定。”因此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海南省慈航

公益基金会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后,是否

会对涉及的相关投资项目产生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

续进展及影响情况。

    ㈢ 公司截至目前存在未履行程序的关联方担保,公司将密切持续跟进,争

取尽快解决上述担保问题,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㈣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证监立案字 021202100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

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㈤ 因公司联营单位海南海投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

投一号”)对外借款事项触发《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第五条中第(二)条规定,导致该笔借款被动符合间接

方式有偿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8.1 条的规定,因该事项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开市起被叠加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

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公司管理层就此事持续高度关注,将持续督促 GP 方及相关关联方通过 REITs

项目到期正常退出、出售借款方份额等方式推进还款进度,同时加快论证研究其

他可能的各种解决方案,将全力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㈥ 公司前期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通知书,因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

同纠纷,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仲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02)。该仲裁案件已由上海仲裁委做出终局裁决,本次仲裁判决第一

被申请人亿城上海投资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人民币 56,000,000 元。公司作为

第二被申请人应对亿城上海投资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鉴于本案受理后,上

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已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查

封房产为第一被申请人亿城上海投资名下,如被申请保全的财产金额能覆盖本次

违约金,则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如被申请保

全的财产金额不能覆盖本次违约金,则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

响还需以最终执行为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仲裁事

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后续公司将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

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㈦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