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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投: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5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 号)的要求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我们对公司本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海航投资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因公司联营单位海南海投一号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投一号”)对外借款事项触发《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第五条

中第(二)条规定,导致该笔借款被动符合间接方式有偿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其

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尚未解

除。以上相关情况前期已披露,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 日披露的

《关于新增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54)。

    海航投资公司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担

保责任尚未完全解除。海航投资公司在对外担保的过程中未履行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审批程序,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且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

海航投资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内控制度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高度重视,目前正在督促公司管理层采取切实可
行的办法和措施解决上述问题,有效化解风险,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司权益,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

公司从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出发,持续深入开展公司内部自查整改,从内控制度

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全面自查整改,并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查

漏补缺。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全

面加强管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发表意见人:马翡、马红涛、倪炳明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