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投: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2022-12-08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 海投 公告编号:2022-110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半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2〕第 28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要求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前将相关核实情况书面回复并予以披
露,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对海航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报的问询函》。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并沟通相关项
目执行事务合伙人积极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鉴于《问询
函》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分别于 9 月 22 日、10 月 13 日、10 月 27 日、11
月 10 日、11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半年报问询
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2022-091、2022-095、2022-102、2022-104)。
截至目前,对《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为保证回复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21 日前回复《问询函》。公司后续将积极推进相关回复工作,尽快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
〔2022〕134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
判断本次收到的《告知书》涉及的违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的
情形,以及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的情形,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5.1 条、第 9.5.2 条、第 9.5.3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最终结论
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
体公告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
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