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型材: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20-10-10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20-37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了公司《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0-07),
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 2020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
了披露,上述事项经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和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现因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需新增一定额度的日常关联交
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海螺环境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环境”)拟向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设计院”)销售 SCR 脱硝催化剂产品,预
计 2020 年度交易金额不超过 5600 万元,该项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
并按照市场原则定价。海螺环境系公司根据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并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注册成立的控股子公司。
2、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0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万涌、汪鹏飞回避了该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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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征得了独立董事张光杰先生、周
泽将先生、雷华先生的事前认可,三位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相关规定,公司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发生且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
关联交易金额累计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属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内,故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批,关联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有限公
司、安徽海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 预计金额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别 (万元)
销售产品和 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 销售 SCR 脱硝催化
市场定价 5600
提供劳务 有限责任公司 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0 年累计与海螺设计院发生关联交易
57.6 万元。2019 年度,公司累计与海螺设计院发生关联交易 182.76 万
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 1017 号
成立时间:1998 年 8 月 10 日
法定代表人:张长乐
注册资本:1.5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199294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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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建材行业(水泥工程)专业甲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
专项甲级设计,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新型建筑材料工
程)专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以上经营范围可从事资
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
术与管理服务);防雷工程专业丙级设计;GC、GD 类压力管道设计;环
境专项设计甲级,建筑材料工程咨询甲级、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咨询乙
级,建筑工程咨询丙级(以上项目凭资质经营);水泥技术开发与技术
改造,设备销售,建筑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海螺设计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39,844 万元,
净资产 26,984 万元。2020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3,225 万元,净利润
2,299 万元。
2、关联关系:海螺设计院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海螺设计院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
履约能力较强。
海螺设计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次关联交易标的是公司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拟向海螺
设计院销售 SCR 脱硝催化剂产品。公司预计 2020 年度将与海螺设计院新
增不超过 5600 万元的交易金额。上述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原则协商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股东大会审批后关联交易协议将在实际购销行为发生时根据需要签署。
四、交易的目的以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选择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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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交易双方较为熟悉和信任,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以及货款支付等能够
得到有效保障。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加快 SCR 脱硝催化剂产品推广,发
挥新收购的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产能,提升该公司效益。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原则定
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业
务的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开展,关联交易额度相对较小,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
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光杰、周泽将、雷华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了本
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表决程序符合法
定程序;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定价,符合公正、公开、公平的市场商业
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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