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型材: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3-23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21-06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直接或电子邮件)
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上午在芜湖
海螺国际大酒店 1115 会议室召开。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
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涌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年审会计师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履行职责,认
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做好公司经营发展各项决策。具体情况
1
详见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第四节第一部分概述及第九部分公司未来发展
的展望等内容。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
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是客观公正的;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上市公司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1,635.35 万元,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3.53 万元,加
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108,084.72 万元,扣除在 2020 年度实施的 2019 年度
现金股利分配 1,080 万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8,476.53
万元。
综合考虑公司 2020 年经营业绩和投资者回报,董事会同意拟以派发
现金红利方式进行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依现行 36,000 万股为
2
基准,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1,800 万元
人民币。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
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该利润分配预案事前征得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张光杰先
生、周泽将先生、雷华先生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议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年
度审计费用合计为 72 万元人民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相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为下表中所
列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 2.4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 被担保方 截至目 本次新 担保额度占
是否
方持 最近一期 前担保 增担保 上市公司最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关联
股比 资产负债 余额 额度 近一期净资
担保
例 率 (万元) (万元) 产比例
3
芜湖海螺型 成都海螺型
材科技股份 材有限责任 100% 25.33% 0 8,000 3.22% 否
有限公司 公司
芜湖海螺型 宝鸡海螺型
材科技股份 材有限责任 100% 61.4% 0 5,000 2.01% 否
有限公司 公司
芜湖海螺型 芜湖海螺新
材科技股份 材料有限公 100% 13.38% 0 6,000 2.41% 否
有限公司 司
芜湖海螺型 英德海螺型
材科技股份 材有限责任 100% 30.98% 0 5,000 2.01% 否
有限公司 公司
上述授信主要用于子公司流动资金、银行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等融资业务,担保期限均为两年。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相关规定,上述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因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与安徽海螺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安徽国贸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安粮资本有限公司发生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 33,255 万元。上述交
易属于关联交易,并按照市场原则定价。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相关规定,关联董事万涌先生、汪鹏飞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七名非关联董
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 5%,属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内,故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4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
22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等要求,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
1.5 亿元银行贷款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项目发展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人民币 1.5 亿元银行贷款,贷款期限为壹年。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主要是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增加了公司经营
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 2020 年薪酬考核及 2021 年年薪
考核基数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激励董事会成员勤勉尽责,董事会同意给予独立董事每人 5 万元
(税后)作为 2021 年度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
5
予发放薪酬;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担任其他职务
的岗薪标准发放报酬,不再另计薪酬。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任期三年的规定,公
司现任第八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到期,根据法定程序,需进行董事会的换
届选举。
董事会提名万涌先生、汪鹏飞先生、王杨林先生、虞节玉先生、汪
涛女士、朱守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
董事会提名陈骏先生、方仕江先生、刘春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2)。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投资计划,具体投资项目经论证成熟具
备实施条件时,再按照相关程序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定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上
午 9:00 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办公楼 5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
6
合方式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海螺型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3 日
7
附件 1: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万涌简历
万涌,男,1970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6 年毕业于桂
林冶金地质学院,同年加入宁国水泥厂,历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组宣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组织人事部副部长、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
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本公
司监事会主席等职,现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
理、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截止公告日,万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任职外,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万涌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的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2、汪鹏飞简历
汪鹏飞,男,1962 年出生,毕业于国家建材技工学校,于 1984 年
加入宁国水泥厂,历任宁国水泥厂副厂长、枞阳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董事
长、怀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荻港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芜
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务,现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8
本公司董事。
截止公告日,汪鹏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任职外,与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汪鹏飞先生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3、王杨林简历
王杨林,男,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8 年毕业于
浙江工业大学,同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质控处处长助理、副处长、
处长、型材一二分厂厂长、型材三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芜湖海螺挤出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唐山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
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主持
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兼任塑料与门窗研究所所长。
截止公告日,王杨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查询,王杨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9
4、虞节玉简历
虞节玉,男,1983 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2002 年加入本公司,
历任公司一二分厂厂长助理、副厂长、三分厂厂长、新疆海螺型材有限
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成都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常务副总经理、唐山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公司市场营销
部部长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分管市场营销工作,兼任唐
山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缅甸海螺(曼德勒)绿色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截止公告日,虞节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查询,虞节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汪涛简历
汪涛,女,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1994 年毕业于南华大学,同年
加入宁国水泥厂,历任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副
部长、本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
师、董事会秘书,分管财务及董事会事务管理工作,兼任宁波海螺塑料
型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截止公告日,汪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
10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
询,汪涛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
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朱守益简历
朱守益,男,1977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 年毕业于
安徽理工大学,同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质控处处长助理、一二分厂副
厂长、三分厂厂长、芜湖海螺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海螺彩色印
刷有限公司总经理、英德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芜湖海螺型材
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生产品质部部长、物资供应部部长、
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等工作,
兼任塑料与门窗研究所常务副所长、芜湖海螺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公告日,朱守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查询,朱守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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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骏简历
陈骏,男,1978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
内部审计师。历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南京审计大学政
府审计学院执行院长兼中内协内部审计学院院长,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
领军人才(学术类),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兼任中国
内部审计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审计学会理事,江苏省会计学会
学术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审计学会副会长,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陈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
询,陈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
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方仕江简历
方仕江,男,1965 年出生,工学博士,副教授。1997 年 1 月到 1998
年 3 月在日本国立福井大学工学部做访问学者,1999 年 1 月到 2000 年
12 月作为日本学术振兴会博士后在日本庆应大学理学部做访问研究。
2001 年 1 月到 2003 年 3 月任日本旭化成株式会社博士研究员。2003 年
4 月回国后在浙江大学化工学院聚合与聚合物工程研究所任教,迄今已
发表学术论文 50 余篇,获得多项授权发明专利。主要研发方向为特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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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材料、精细功能化学品和聚合工程技术,并长期专注于产学研合作,
具有较丰富的技术产业化工作实践经验。
截止公告日,方仕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查询,方仕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
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刘春彦简历
刘春彦,男,1967 年出生,法学硕士,经济学博士,副教授。1996
年 6 月至今在同济大学法学院工作,担任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现任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诚同达(上海)律师
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顾问,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银行法学研
究会理事,上海金融法研究会理事。
截止公告日,刘春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查询,刘春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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