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21-58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也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 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13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0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 38 号公司办公楼 5 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万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代表股份 134,275,4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987%。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 5 人, 共代表 16 位股东,代表股份 132,999,2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6.944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12 人,代 表股份 1,276,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下 同)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 15 人,共代表 25 位股东,代表股份 13,896,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86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 13 位 股东,代表股份 12,619,8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5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276,20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5%。 3、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 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2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拟收购河南中恒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33,133,752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99.1497%;反对 1,141,701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85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754,359 股,占出席会议及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1.7840% ; 反 对 1,141,701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21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拟收购郑州发祥铝业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及相关房 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33,133,752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99.1497%;反对 1,141,701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85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754,359 股,占出席会议及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1.7840% ; 反 对 1,141,701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21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3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事项系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实施的交 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五)项 规定以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郑州发祥铝业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等 一致行动人、关联人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 交易事项不涉及公司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33,133,752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99.1497%;反对 1,141,701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85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754,359 股,占出席会议及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1.7840% ; 反 对 1,141,701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21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33,133,752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99.1497%;反对 1,141,701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85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 4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754,359 股,占出席会议及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1.7840% ; 反 对 1,141,701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21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洋、顾侃、徐旭敏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及公告;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