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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螺型材:独立董事关于九届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1-03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九届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及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立场判断,对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因工作需要,经总经理王杨林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朱守益

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对朱守益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审

核,我们认为,朱守益先生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
发现有不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朱守益先生提名和聘

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并

聘任后即生效。




                       独立董事:陈骏、方仕江、刘春彦

                                  2021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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