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海螺新材: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0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及《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判断,
对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字[2003]56 号)的规定,我
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
解和审慎查验,我们认为:公司一直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字[2003]56 号)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2022 年上半年公
司除了按法定程序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发生其他对
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
期末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
常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丁锋先生、独立
董事候选人王亮亮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通过对丁锋先生、王亮亮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
的审核,丁锋先生、王亮亮先生具备合法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不符
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提名丁锋先生为第九届董事

                              1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
意提名王亮亮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丁锋先生董事、王亮亮先生独立董事任
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陈骏、方仕江、刘春彦
                             2022 年 8 月 19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