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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螺新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3-09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新材       公告编号:2023-21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 年 3 月 8 日,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海螺嵩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螺嵩基”)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元贷
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海螺嵩基另外一名股东北京康诚博睿商业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康诚博睿”)按照 30%的股权比例对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河南海螺嵩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 年 8 月 4 日
    (3)注册地址:登封市唐庄乡玉台村
    (4)法定代表人:虞节玉
    (5)注册资本:2 亿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装
饰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
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货物进
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
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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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海螺嵩基 70%股权,康诚博睿持有海螺嵩基 30%
的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251.55                 52,401.84

      负债总额                 30,615.35                 30,157.24

        净资产                 20,636.20                 22,244.60
     资产负债率                  59.74%                    57.55%

                            2021 年 11-12 月             2022 年度
       项   目
                           (收购后,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003.79                 82,599.92

      利润总额                   74.13                   1,679.82
        净利润                   75.32                   1,742.16
    3、海螺嵩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保证人(甲方):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主合同: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
2023 年 3 月 8 日至 2024 年 3 月 8 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
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
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3、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2
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
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
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反担保情况及形式:海螺嵩基另外一名股东康诚博睿就本次担保事项按
照 30%的股权比例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海螺嵩基系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资金
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目前海螺嵩基经营状况正常,具有较好的偿债能
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且海螺嵩基另外一名股东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0.8 亿元,实际担保金额 45,941.15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97%,全部为控股子公
司和全资子公司担保。截止公告日,本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担保外,
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也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截止公
告日,本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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