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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螺新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3-25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度我严格按照《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依据公司制定
的《独立董事制度》开展工作,通过审阅公司报送的资料、
加强与公司审计机构的沟通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同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在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重大决策的酝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董
事会科学决策起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
利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会议,我均按时出席,
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
其中有关事项出具独立意见,着力促进董事会进一步提高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2022 年,我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
案均进行充分研讨和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
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我均按时参加,并就相关议题与各位股
东、董事、监事进行认真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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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我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
相关资料后,就董事会议案发表了若干独立意见。主要有:
    1、在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九届十
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主要事项为关于出售江苏
海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事宜,我认为,本次交易有
利于合理调整公司投资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产
的运营效率。本次交易以挂牌方式进行,挂牌底价以不低于
净资产评估价值的价格挂牌转让,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
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在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九届十
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主要事项包括: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关于 2022 年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情况、关于 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关于续签《商标使用许可
合同》之关联交易、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
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拟进一步完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管 2021 年度薪酬、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均未对上述
事项提出异议。
    3、在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九届十
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主要事项为关于公开挂牌
出售江苏海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的进展暨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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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宜,我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因公司公开挂牌出售江苏海螺
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产生,挂牌底价不低于净资产评
估价值,交易价格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的原则
确定,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表决
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在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九届
二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主要事项包括:关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对上述事项提出
异议。
    5、在公司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九届
二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主要事项为关于公开
挂牌出售全资子公司闲置土地使用权的进展暨关联交易事
宜,我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因芜湖海螺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开
挂牌出售其土地使用权产生,挂牌底价不低于评估价值,交
易价格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的原则确定,符合
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于上述事项,公司均在事前征得我认可,我均未提出
异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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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在 2022 年内勤勉尽责,认真开展
工作,维护投资者权益,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份提交董事会、董事
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详细查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2、充分关注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情况,并积极了
解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动态,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3、重视和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4、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
规,不断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
力。
    四、在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审计中履职尽责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审计过程
中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具体如下:
    审计机构进场前,听取了公司 2022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
作安排的汇报,并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财
务会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以此
财务会计报表提交给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
    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了解审计进展
情况,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会计师出具初
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审计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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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的整体经
营情况。
    五、其它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后期,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
尽责、勤勉地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方仕江
                              2023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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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度我严格按照《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依据公司制定
的《独立董事制度》开展工作,通过审阅公司报送的资料、
加强与公司审计机构的沟通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同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在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重大决策的酝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董
事会科学决策起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
利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会议,我均按时出席,
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
其中有关事项出具独立意见,着力促进董事会进一步提高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2022 年,我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
案均进行充分研讨和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
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我均按时参加,并就相关议题与各位股
东、董事、监事进行认真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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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我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
相关资料后,就董事会议案发表了若干独立意见。主要有:
    1、在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九届十
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主要事项为关于出售江苏
海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事宜,我认为,本次交易有
利于合理调整公司投资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产
的运营效率。本次交易以挂牌方式进行,挂牌底价以不低于
净资产评估价值的价格挂牌转让,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
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在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九届十
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主要事项包括: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关于 2022 年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情况、关于 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关于续签《商标使用许可
合同》之关联交易、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
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拟进一步完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管 2021 年度薪酬、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均未对上述
事项提出异议。
    3、在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九届十
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主要事项为关于公开挂牌
出售江苏海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的进展暨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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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宜,我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因公司公开挂牌出售江苏海螺
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产生,挂牌底价不低于净资产评
估价值,交易价格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的原则
确定,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表决
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在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九届
二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主要事项包括:关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对上述事项提出
异议。
    5、在公司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九届
二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主要事项为关于公开
挂牌出售全资子公司闲置土地使用权的进展暨关联交易事
宜,我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因芜湖海螺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开
挂牌出售其土地使用权产生,挂牌底价不低于评估价值,交
易价格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的原则确定,符合
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于上述事项,公司均在事前征得我认可,我均未提出
异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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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在 2022 年内勤勉尽责,认真开展
工作,维护投资者权益,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份提交董事会、董事
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详细查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2、充分关注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情况,并积极了
解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动态,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3、重视和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4、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
规,不断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
力。
    四、在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审计中履职尽责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我在公
司 2022 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具
体如下:
    审计机构进场前,听取了公司 2022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
作安排的汇报,并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财
务会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以此
财务会计报表提交给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
    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了解审计进展
情况,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会计师出具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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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审计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的整体经
营情况。
    五、其它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后期,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
尽责、勤勉地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春彦
                               2023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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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度我严格按照《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依据公司制定
的《独立董事制度》开展工作,通过审阅公司报送的资料、
加强与公司审计机构的沟通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同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在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重大决策的酝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董
事会科学决策起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
利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我
均按时出席,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
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出具独立意见,着力促进董事会
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2022 年,我对董事会
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进行充分研讨和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
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在本人任期内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会议,并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我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
相关资料后,在公司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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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主要事项为关
于公开挂牌出售全资子公司闲置土地使用权的进展暨关联交
易事宜,我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因芜湖海螺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开挂牌出售其土地使用权产生,挂牌底价不低于评估价值,
交易价格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的原则确定,符
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
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于上述事项,公司在事前征得我认可,我未提出异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在 2022 年内勤勉尽责,认真开展
工作,维护投资者权益,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份提交董事会、董事
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详细查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2、充分关注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情况,并积极了
解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动态,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3、重视和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4、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
规,不断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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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在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审计中履职尽责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我在公
司 2022 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具
体如下:
    审计机构进场前,听取了公司 2022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
作安排的汇报,并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财
务会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以此
财务会计报表提交给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
    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了解审计进展
情况,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会计师出具初
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审计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的整体经
营情况。
    五、其它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后期,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
尽责、勤勉地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亮亮
                               2023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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