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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立实业:独立董事意见书2015-03-17  

						                         独立董事意见书

   作为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
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后,认为:
   一、关于聘请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准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多年
来为较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经验,能够胜任公
司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特别是投
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理财事项。




            独立董事:        冯东   、    卢剑波    、    王孝春




                                                       2015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