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恒立: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2016-11-28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
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
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其全资子公司岳
阳恒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80%股权出售给长沙丰泽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 12 个月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如下: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等
资产交易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签章页)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