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立:关于公司股东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合伙人之间财产份额转让款支付的相关公告2017-04-08
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17-16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合伙人之间财产份额转让
款支付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
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盛霞”)的告知函,告
知公司股东傲盛霞的控股股东深圳前海新安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新安江”)发生了股权结构变更,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
公司股东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7-09)。
2017 年 2 月 14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公司部关
注函[2017]第 24 号”《关于对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要求傲盛
霞对本次股权结构变更事宜做出相关回复并报送说明材料。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予以回复并进行了披露,详见《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恒立实业
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对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7-12)。
2017 年 4 月 7 日,公司收到股东傲盛霞的告知函,函中告知:傲盛霞的控
股股东新安江的普通合伙人新安江咨询于 2017 年 2 月 8 日与有限合伙人向隽签
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根据协议,新安江咨询已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
2017 年 2 月 16 日分别向向隽支付 2,000 万元、3,000 万元,合计支付首期转让
款 5,000 万元,剩余 25,000 万元转让款项应于 4 月 8 日前予以支付。目前,新
安江咨询还在积极筹集款项,经新安江咨询与向隽先生协商,于 2017 年 4 月 7
日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约定将剩余款项支付时间延期两
个月,即 6 月 8 日前予以支付剩余 25,000 万元转让款项。
相关告知内容不会导致傲盛霞控制权发生变化,傲盛霞控股股东仍为新安江,
恒立实业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李日晶先生。
公司将会根据股东及相关方提供的信息,及时披露相关款项的支付情况。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