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实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1-22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 2019-47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以电话、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参与表决董事 8 人。
4.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补选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张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呈。张艳女士的辞职申请
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将补选一名董事。
经公司股东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巫婷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新任董事的任期自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人员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
作,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