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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立实业: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书面审核意见2020-04-23  

						     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2、本公司2019年度报告以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客观、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2019年以及2020年第一季度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运作,执行了

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

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

完整、设置合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

    5、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

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坏账

准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

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7、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影响。

    8、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股东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推荐刘敬先生

为监事候选人,公司股东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黎晓淮先生

为监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同意黎晓淮、刘敬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予以

审议。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黎晓淮、林清源、陈洪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