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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立实业: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7-08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1-23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7 月 2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7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7 月 28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
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21 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是在 2021 年 7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经开区岳阳大道东 279 号四化大厦
7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审议《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关于补充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审议表决);
    2.01《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3.审议《关于公司拟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2 日和 2021 年 7 月 8 日
刊载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补充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
       2.0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2.02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2.03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2.0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3.00        《公司拟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日期及时间:
        2021年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021年7月28日上午8:30--11:30。
       (二)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湖南省岳阳市经济开发区岳阳大道东279号四
   化大厦第7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编414000。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
   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
   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股东
   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
   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杨艳
       联系电话:0730-8245282,传真:0730-8245129;
       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
议;
       2.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
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622”
       2、投票简称为“恒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7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8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8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恒立 实业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
       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
       (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补充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
 2.0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2.02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2.03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2.0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3.00     《公司拟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登记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
相应□内填入“√”)。
    □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