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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立实业: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2022-03-17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2-15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
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萃公司”)出
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获悉其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 5,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
揭阳市中萃房产
                    大宗交易      2022/3/15             4.10    5,300,000       1.25
开发有限公司
    中萃公司本次减持前后均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本次减持情况的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下义东湖路中段西侧 1-3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3 月 15 日

 股票简称             恒立实业               股票代码              000622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5,300,000                              1.25

        合   计                            5,300,000                              1.2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中萃公司            40,037,987             9.42    34,737,987              8.1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0,037,987             9.42    34,737,987              8.17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是□ 否
承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是□ 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是□ 否
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中萃公司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减持不属于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得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中萃公司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稳定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中萃公司减持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萃公司出具的《关于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明细表》。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