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 力 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2-01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19-004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
印发<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的通知》,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内容如下:
一、新增条款
增加:“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立
健全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二、修订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 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及其他由董事
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的。 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公司股份的活动。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二十三
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 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第(三)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依照股东大会的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
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 董事、监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
会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会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亦有权向公司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亦有权向公司
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提案。 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提案。
股东大会就选举非由职工代表担 股东大会就选举非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和监事进行表决时,采取累积 任的董事和监事进行表决时,采取累积
投票制。 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如下:
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
时,每一有表决权的股份享有与拟选出
的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
东可以自由地在董事候选人之间或者
监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分
散投于多人,也可集中投于一人;
(二)在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
应当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别选举;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
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 (一)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
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二)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二)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三)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
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等事项; 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度;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七)履行推进企业法治建设职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责,对经理层依法合规治企情况进行监
督;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 一 百 二 十 五 条 公 司党委根 据 第 一 百 二 十 五 条 公 司党委根 据
《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 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
院重大战略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 院重大战略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
重要工作部署。 重要工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
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 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
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 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
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 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
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 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
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 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
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
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 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
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 (四)党委应当支持董事会、监事
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 会、经理层开展法治工作,共同推进法
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 治建设,提升公司法治水平;
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 (五)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
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
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
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 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等为公司高级管 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及其他由董事会
理人员。 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一百三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第一百三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责,行使下列职权: 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经理层决定公司重大问题, (一)经理层决定公司重大问题,
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二)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二)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报告工作;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和投资方案; 和投资方案;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方案; 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
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由总经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 理提请聘任或者解聘的其他高级管理
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 人员;
员;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员;
(九)履行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工
作;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
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公司对章程作出上述修订后,《公司章程》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
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