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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 力 特:关于预计2019年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19-017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19 年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19 年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8 年 5 月,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由财务公司给公司提供综合授信、存
款、结算、贷款、融资租赁、委托贷款、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咨询

与培训等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协议》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18 年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

款本金日实际发生最高存款余额 8.49 亿元,存款利息实际发生

1,234.90 万元,2018 年末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为
53,642.87 万元,贷款余额为 0 万元。2019 年预计公司在国电财务有

限公司存款本金日实际发生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15 亿元,存款利息

收入预计产生 1,3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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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9 年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

业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

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宗维海先生、殷玉荣女士、姜汉国先生回避了

表决。该议案尚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2019 年预计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本金日实际发生最高

存款余额不超过 15 亿元,存款利息收入预计产生 1,300.00 万元。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披露日,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款利息
收入为 192.52 万元,存款余额为 4.77 亿元,无贷款业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2018 年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本金实际发生日最高存款
余额 8.49 亿元,存款利息实际发生 1,234.90 万元,2018 年末公司

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为 53,642.87 万元,贷款余额为 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斌

    法定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8 号金贸大厦 D 座 4 层

7 单元 501、502

    注册资本: 50.5 亿元

    成立日期:1992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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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

经批准的保险代理等业务;(4)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

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6)对成员单位 办理票据承兑和贴

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 案

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从事同 业拆借;(1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12)承销成员单

位的企业债券;(1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14)有价证券投资。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受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 360.83 亿元,净资产 74.65

亿元,营业总收入 13.23 亿元,净利润 6.78 亿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

易系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单位之间的交易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结算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

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
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

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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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人员、资产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

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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