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 力 特:2018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耀忠)2019-03-26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在 2018 年的工作中,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
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8 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8 次,其中
现场会议 4 次,通讯会议 4 次,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现场会议委托
王宁刚先生代为表决。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 3 次,实际出席股东大会 2 次,
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本人在认真了解
并审查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基础之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1
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事项、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公司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
事项、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公司关于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关于开展 PVC 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与国电财务
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就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 2018 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18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于公司补
充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关于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
务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就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
顾问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开展PVC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
7.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就关于与宁夏英力特煤
业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2
2018 年,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期货套期保
值、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核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
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
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关系到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18 年,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
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
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
护了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培训与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
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2018 年,本人参加了宁夏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网络课程培训,
学习了“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企业海外并购讲座、“上市公司治理
的热点问题”讲座、上市公司高管解读新准则,并重点学习了修订部
分的内容。
五、专门委员会履职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建
立健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一)全面指导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3
1.根据审计工作安排,在审计机构入场前审阅了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提供的财务报告审计策略,并进行了初步沟通。对审计重点关
注事项进行了讨论,并要求审计机构完善审计策略;
2.公司审计机构进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审计注册会计
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审计报告提交的时间进行了沟通和
交流;
3.公司审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
审计机构的审计情况汇报,并对年度财务报表形成书面审议意见;
4.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后,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年度公司审
计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就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关于下年度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二)内部控制及专项审计
1.听取了公司审计部关于 2018 年内部控制评价情况的汇报,审
核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完善,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重点控
制活动不存在重大缺陷、重大问题和重大异常事项,并从内部财务控
制及风险管理的角度提出进一步深入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指导
意见。
2.听取了审计部关于公司 2018 年全面风险管理监督评价情况的
汇报,审核了公司 2018 年年度全面风险管理监督评价报告。公司风
险防控体系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活动控制有效。
4
3.听取了审计部关于公司 2018 年内部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及 2019
年内部审计计划的汇报。审计委员会认为 2018 年内部审计工作扎实
有效,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有效的防范了经营风险,促进了公
司规范运作。2019 年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符合公司实际,能够促进公
司规范运行。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利用财务方
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报告、内部审计、
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重大
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情况及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19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忠实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在
此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 李耀忠
2019 年 3 月 2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