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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 力 特:2018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耀忠)2019-03-26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在 2018 年的工作中,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

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8 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8 次,其中

现场会议 4 次,通讯会议 4 次,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现场会议委托

王宁刚先生代为表决。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 3 次,实际出席股东大会 2 次,

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本人在认真了解

并审查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基础之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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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事项、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公司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

事项、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公司关于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关于开展 PVC 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与国电财务

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就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 2018 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18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于公司补

充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关于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

务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就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

顾问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开展PVC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

    7.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就关于与宁夏英力特煤

业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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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期货套期保

值、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核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

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

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关系到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18 年,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

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

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

护了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培训与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

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2018 年,本人参加了宁夏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网络课程培训,

学习了“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企业海外并购讲座、“上市公司治理

的热点问题”讲座、上市公司高管解读新准则,并重点学习了修订部

分的内容。

    五、专门委员会履职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建

立健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一)全面指导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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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审计工作安排,在审计机构入场前审阅了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提供的财务报告审计策略,并进行了初步沟通。对审计重点关

注事项进行了讨论,并要求审计机构完善审计策略;

    2.公司审计机构进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审计注册会计

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审计报告提交的时间进行了沟通和

交流;

    3.公司审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

审计机构的审计情况汇报,并对年度财务报表形成书面审议意见;

    4.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后,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年度公司审

计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就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关于下年度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二)内部控制及专项审计

    1.听取了公司审计部关于 2018 年内部控制评价情况的汇报,审

核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完善,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重点控

制活动不存在重大缺陷、重大问题和重大异常事项,并从内部财务控

制及风险管理的角度提出进一步深入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指导

意见。

    2.听取了审计部关于公司 2018 年全面风险管理监督评价情况的

汇报,审核了公司 2018 年年度全面风险管理监督评价报告。公司风

险防控体系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活动控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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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听取了审计部关于公司 2018 年内部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及 2019

年内部审计计划的汇报。审计委员会认为 2018 年内部审计工作扎实

有效,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有效的防范了经营风险,促进了公

司规范运作。2019 年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符合公司实际,能够促进公

司规范运行。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利用财务方

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报告、内部审计、

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重大

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情况及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19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忠实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在

此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 李耀忠

                                       2019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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