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 力 特:独立董事关于董事、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意见2019-04-03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第八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提名张华先生、姜汉国先生、王克挺先生、田少平先生、
王华先生、李学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
耀忠先生、张惠宁先生、王宁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候
选人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
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查,张华先生、姜汉国先生、王克挺先生、田少平先生、
王华先生、李学军先生、李耀忠先生、张惠宁先生、王宁刚先生的教育
背景、工作经历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未受到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中田少平先生、王华先生、李学军先生、李
耀忠先生、张惠宁先生、王宁刚先生持有与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
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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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
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
李耀忠 张惠宁 王宁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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