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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 力 特:202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宁刚2022-04-28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21 年工作中,忠实

履行职责,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8 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7 次,其中

现场会议 1 次,通讯会议 6 次,委托独立董事出席 1 次,未发生缺席

董事会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 4 次,实际出席股东大会 3 次。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在认真了解并审查

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基础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就关于预计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和关于预计 2021 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

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在提交第八届董

                               1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前本人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对外担保情况、关于核销对宁夏威宁

活性炭有限公司投资、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关于 2020 年度计提有关

资产减值准备、关于核销应付款项、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开展 PVC 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就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对外担保情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关于公司推行经理层成

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关于关停 4×20000KVA 内燃式电石炉、关于

开展 PVC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 2020 年领

导班子考核结果及年薪兑现标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就关于补选董事、关

于补充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补

充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前本人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1 年,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生产

经营、建设年产电石技改工程项目、关停内燃式电石炉、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期货套期保值、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
领导班子薪酬等事项进行了核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及

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以上事项在

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1 年,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

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培训与学习情况

    2021 年,本人积极参加上市公司监管机构组织独立董事履职的

相关培训。另外,本人还自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增强对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

的意识。

    五、专门委员会履职事项

    本人利用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履行专门委员会

职责,2021 年履职工作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职

责,报告期内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会议分别对 2021 年半

年度报告、补选非独立董事、补选独立董事进行了审核,并同

意将上述事项相关议题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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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积极履行委员职责,报告期内出席

审计委员会 3 次,会议分别听取了公司经营层、内部审计机构、外聘

审计机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定期报告编制安排、内部审

计工作开展情况、2021 年公司审计计划、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策略等事项的报告,并就年报财务及内控审计事项与公司经营层、内

部审计机构、外聘审计机构员进行了沟通交流,会上就年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等拟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议题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同意将相关议题提交董事会

审议。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2021 年 11 月,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满 6 年,

公司选举出新的独立董事,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相关职务。

    以上是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此感谢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

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王宁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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