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独立董事意见2016-08-23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2016 年上半
年,公司未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形,
也未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于对外担
保的审批权限及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截止2016年半年度报告期末,
没有发现公司累计和当期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三、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
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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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提名人的资格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根据公司提供的各
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向有关人员了解,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包
括王金全、刘科、幸建超、唐惠芳、赖旭、李耀棠、苏武俊、于
海涌、谭洪舟等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和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耀棠、苏武俊、
于海涌、谭洪舟
二О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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