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 2016 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公司总裁、副总裁及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各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上述议案。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苏武俊、李耀棠 于海涌、谭洪舟 二○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