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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华高科:独立董事意见2017-08-22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截至2017年半年度期末相

关事项以及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2017 年上半年,

公司未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形,也未存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于对外担保的

审批权限及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

人民币8,000万元,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

司的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并已经于2016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201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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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对公司聘请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财务负责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上述议案。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耀棠、苏武俊、
                                                   于海涌、谭洪舟

                                               2017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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