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独立董事意见2017-08-22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截至2017年半年度期末相
关事项以及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2017 年上半年,
公司未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形,也未存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于对外担保的
审批权限及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
人民币8,000万元,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
司的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并已经于2016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201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
-1-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对公司聘请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财务负责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上述议案。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耀棠、苏武俊、
于海涌、谭洪舟
2017 年 8 月 18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