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2017-11-25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7-38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行珠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
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奈电科技”)与中行珠海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等形成的人民
币8,000万元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
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奈电科技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提供担保,担保
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
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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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8,000万元;
2、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
该主债权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
费、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
用等。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三)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
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反担保情况
为保证奈电科技共同还款义务,奈电科技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提供反担
保,并于近日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合同》。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十二个月内已签署担保协议的
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7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
项。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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