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3-20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8-07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3 月 19 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3 月 19 日 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3 月 18 日
15:00—2018 年 3 月 19 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肇庆风华路 18 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1 号楼
3 楼国际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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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代理董事长、董事兼总裁王金全先生。
7. 本次大会内容及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3 月 3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共13人,代表股份数为236,600,1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26.42%。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
表股份37,503,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1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5人,代表
股份数为212,319,2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3.71%。
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数为24,280,925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71%。
公司监事丘旭明先生因临时公务安排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公司全体董事、其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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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1 项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议案名称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1、《关于公 整体 236,536,154 99.97% 64,000 0.02% 0 0
司选举董事 中小 通过
的议案》 37,439,320 99.82% 64,000 0.17% 0 0
股东
东及委托代理人审议,议案获表决通过。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霍庭、蔡杭成
(三)结论性意见:
1、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章程》的
有关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的主体资格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4、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合规、真
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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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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