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8-03-27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8-17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预计 2018 年
向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照明”)与佛山市国星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销售公司产品,交易总金额预计
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 万元。
2.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
司)”为佛山照明与国星光电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10.1.3之条款规定,佛山照明和国星光电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以同
意7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之条款(二)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刘科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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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报请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合同签订金额或 上年发生
关联人
类别 预计金额 金额
佛山照明 销售商品 市场价 1,100.00 900.66
向关联人销售
国星光电 销售商品 市场价 300.00 108.44
产品、商品
小计 1,400.00 1,009.1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占同类业务 披露日期及
易 关联人 预计金额 与预计金额
内容 金额 比例(%) 索引
类别 差异(%)
2017 年 3 月
佛山照明 销售商品 900.66 1,500.00 0.26% -39.95% 21 日在指
向关联
定媒体披露
人销售
的《公司
产品、
国星光电 销售商品 108.44 200.00 0.03% -45.78% 2017 年日
商品
常关联交易
小计 1,009.10 1,700.00 0.29% -40.64% 预计公告》
1.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明
公司对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公司的产销计划等做出的与日常
经营有关的预计,在执行过程中,受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公司 2017 年度与
上述关联单位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
常的经营行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2.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
说明
公司 2017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
认,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关联交易事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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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市场需求变化导致
实际发生额与原预计情况存在差异,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佛山照明
1.基本情况
佛山照明成立于 1992 年 10 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7,213.2868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何勇,注册地为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经营范围为:
研究、开发、生产电光源产品、电光源设备、电光源配套器件、电光源原
材料、灯具及配件、电工材料、机动车配件、家用电器、电器开关、插座、
消防产品、通风及换气设备、LED 产品、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在国内外市
场上销售上述产品;有关的工程咨询服务。
佛山照明财务指标详见其已披露或将披露的定期报告。
2.履约能力分析
佛山照明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二)国星光电
1.基本情况
国星光电成立于 1981 年 08 月 31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7,575.1669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何勇,注册地址为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 18 号,经营
范围为:制造、销售:光电半导体器件,光电显示器件,LED 显示屏,交通
信号灯,光电半导体照明灯具灯饰,半导体集成电路,光电模组,电子调
谐器,其他电子部件、组件,信息技术设备类产品;承接光电显示工程、
光电照明工程;光电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与项目投资;经营本企业
自产机电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
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国星光电财务指票详见其已披露的定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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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履约能力分析
国星光电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对 2018 年度与上述关联人的日常正常经营
活动业务往来情况的预计。在开展实际业务时,公司将在遵循市场化原则
的基础上,与关联方签订购销协议,在参考市场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供需要求而产生,交
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原则,交易金额占公司总销售收入的比例较小,因
此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不大,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
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审
核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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