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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华高科: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18-04-14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8-23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 75 号),公司就相关

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对关注函中所提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

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注函主要内容:

    你公司原定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3
月 26 日晚间,你公司披露了《关于延期披露公司 2017 年年度报
告的公告》,内容显示,你公司已于 3 月 23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和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
议案,而你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将于 4 月
8 日召开的董事会和监事会重新审议。因此,你公司 2017 年年
度报告披露时间延迟至 4 月 10 日。4 月 10 日,你公司披露的《关
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延期披露的提示
性公告》显示,由于你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等涉及的相关工作
仍未完成,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你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
及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均延迟至 4 月 28 日。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说明 2017 年度报告两次延期

披露的具体原因及对你公司的影响,是否存在无法在规定期限内

披露年度报告的风险。若有,请尽快予以披露。

     请你公司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年度报告法定披露日期前及

时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

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

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回复: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原因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原预约披露日期为 2018 年 3 月 27 日。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共 19 项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由于

需对公司 2017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一步核实,经向贵所

申请,公司将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 2018 年 4 月 10

日。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

核销部分负债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并说明“公司本次关于计提

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负债的相关数据为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最

终数据以公司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在此期间,公司董事会组织财务管理部、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等切实加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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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工作仍未能按期完成。故公司再次向

贵所申请将 2017 年年度报告延期至 2018 年 4 月 28 日披露。

    (二)、本次延期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4 月 10 日披露了《公司

2017 年度业绩快报》、《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上述

尚须进一步核实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2017 年

度业绩盈亏性质;同时,公司已密切关注两次延期对公司在资本

市场可能产生的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主营产品产销

两旺。

    (三)、公司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上述工作,以确保在 2018 年 4 月

28 日如期披露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无法按时披露 2017 年年报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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