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关于2015年度募集配套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8-69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募集配套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办理了公
司 2015 年度募集配套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5 年度募集配套资金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绿水青山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90 号),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公司向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奈电
科技”)原股东非公开发行股票 67,766,866 股,用于购买奈电科技 100%股
权;同时向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等 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 20,136,297 股,发行价格为 9.21 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85,455,295.3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0,483,101.42 元后,募集配
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4,972,193.95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
全部存入公司账户,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
[2015]第 310945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公司 2015 年度募集配套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以下简称 “中信银行肇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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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开立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
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银行账号:8110901013700128151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与保
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肇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相关规定以及协议约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与管理。
三、公司 2015 年度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25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本息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的安排全部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0元。
四、公司 2015 年度募集配套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近期向中信银行肇庆分行申请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
销户手续,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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