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22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9-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 月 21 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9 年 1 月 21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 月 20 日 15:00—2019 年
1 月 21 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肇庆风华路 18 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1 号楼 3 楼
国际会议厅。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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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广军先生。
7. 本次大会内容及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1 月 3 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共285人,代表股份数为217,666,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24.314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283人,
代表股份数为34,171,8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817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6户,代表
股份数为184,394,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0.5974%。
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79人,代表股份数为33,272,604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716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公
司常年法律顾问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2 项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委托代理人审议,议案获表决通过。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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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案名称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关于制定<
公司董事、监 整体 210,004,838 96.4799% 7,648,046 3.5136% 14,100 0.0065%
事和高级管理 通过
人员薪酬管理 中小
26,509,753 77.5776% 7,648,046 22.3811% 14,100 0.0413%
办法>的议案》 股东
《关于制定<
公司董事长、 整体 209,988,038 96.4722% 7,662,446 3.5203% 16,500 0.0076%
董事、监事及
通过
高级管理人员
中小
薪酬及考核方 26,492,953 77.5285% 7,662,446 22.4232% 16,500 0.0483%
股东
案>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吕、谢振声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
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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