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湘财证券”)作为广东风华 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高科”、“公司”)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风华高科 2014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风华 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98 号)核准,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36,363,636 股(每股面值 1 元),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 8.80 元。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9,999,996.8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0,782,551.6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9,217,445.11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全部存入公司账户,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310653 号《验资报告》。 (二)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6,014.01 万元,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 100,234.52 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小型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产能升级及 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 8,862.98 万元,本年度投入 801.61 万元;薄介质高容片 式多层陶瓷电容器产能升级及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 30,468.10 万元,本年度投 入 6,735.62 万元;片式电阻器产能升级及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 40,179.01 万元, 本年度投入 8,297.49 万元;片式电感器产能升级及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 20,724.43 万元,本年度投入 1,035.49 万元。截至 2018 年末,公司收到的银行利 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累计净额为 7,798.52 万元(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收益),其中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 1,229.94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 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2014 年 12 月 公司连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湘财证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 庆西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 大道支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 协议。为适当提高公司的资金存款收益,公司于 2016 年 4 月将原存放于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的 2014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同时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与保荐机构湘财证券、 农业银行肇庆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西江支行 107011588010000010 7,010,400.49 活期 广发银行薪加薪 16 号人民币结构性存 结构性存 107011588010000010 50,000,000.00 款 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7496010182600024939 5,458,879.50 活期 中信银行中信共赢保本步步高 B 款人 7496010182600024939 34,000,000.00 理财产品 民币理财产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44641001040032909 32,764,081.27 活期 汇利丰 2018 年第 5902 期对公定制人 结构性存 44641001040032909 80,000,000.00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款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11210139376300002 50,906,708.48 活期 合 计 260,140,069.74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6,870.21 万元,均用于募投项目建设,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单位:万元) 2018 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注①) 117,921.7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870.2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0,234.5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截至期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变更项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末投入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总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投向 目,(含 总额(1) 金额 进度(%) 生重大变 额 (2)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部分变 (3)=(2)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更) /(1) 小型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 否 13,800.00 13,800.00 801.61 8,862.98 64.22 2018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产能升级及技术改造项目 薄介质高容片式多层陶瓷 否 32,651.00 32,651.00 6,735.62 30,468.10 93.31 2018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电容器产能升级及技术改 造项目 片式电阻器产能升级及技 否 48,470.00 48,470.00 8,297.49 40,179.01 82.89 2018 年 10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术改造项目 片式电感器产能升级及技 否 25,079.00 25,079.00 1,035.49 20,724.43 82.64 2018 年 9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术改造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0,000.00 120,000.00 16,870.21 100,234.52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 2014 年度募集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的情况 2015 年 1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0,497,682.85 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18 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60,140,069.74 元;截至 2019 年 3 月 20 日,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4,889.95 万元(含应付未付尾款),项目节余为 9070.7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利息等收入为 7,931.96 万元;节余原因为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科学管控及部分设 备价格下调节约了项目资金投入;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额度内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对暂时闲置的 2014 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于 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为 16,400.00 万元,剩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问题的情况 注①: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 117,921.74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 118,450.00 万元,差异 528.26 万元系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垫付发 行费用 四、变更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投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 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风华高科《关于 2018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050035 号),其鉴证意见为: “风华高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主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反映了风华高科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有关资料、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风华高科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银行对 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及原始凭证等, 并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等。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风华高科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8 年募集 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媛 晏海国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