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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华高科: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9-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年4月11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

《关于增加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的函》,提议将《关于补选非职工监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具体为推荐刘维斌先生、丘旭明先生为公司非职

工监事。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披露了《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临

时提案后)》。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其他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

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1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23 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23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22 日 15:00—2019

年 4 月 23 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肇庆风华路 18 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1 号楼 3 楼

国际会议厅。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广军先生。

    7. 本次大会内容及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 月 12 日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156
户,代表股份数为188,797,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1.089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54人,代表股份数
为5,302,8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923%。



                                 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13户,代表股份
数为184,885,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6522%。
    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3人,代表股份数为3,912,57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37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公司常年

法律顾问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10 项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委托代理人审议,议案获表决通过。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                       类别                                                                                        表决结果
                                                             票数(股)          占比       票数(股)           占比      票数(股)       占比
                                            总体               186,592,050     98.8316%     2,091,300       1.1077%     114,600      0.0607%
 1     《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       3,096,965     58.4017%     2,091,300       39.4372%    114,600      2.1611%
                                            总体               186,575,350     98.8228%     2,123,500       1.1247%      99,100      0.0525%
 2     《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       3,080,265     58.0868%     2,123,500       40.0444%     99,100      1.8688%
                                            总体               186,621,850     98.8474%     2,061,400       1.0919%     114,700      0.0608%
 3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       3,126,765     58.9637%     2,061,400       38.8733%    114,700      2.1630%
                                            总体               186,634,850     98.8543%     2,039,800       1.0804%     123,300      0.0653%
 4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       3,139,765     59.2088%     2,039,800       38.4660%    123,300      2.3252%
                                            总体               187,074,650     99.0872%     1,638,900       0.8681%      84,400      0.0447%
 5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       3,579,565     67.5025%     1,638,900       30.9059%     84,400      1.5916%
                                            总体               185,344,555     98.1709%     3,333,295       1.7655%     120,100      0.0636%
 6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       1,849,470     34.8768%     3,333,295       62.8584%    120,100      2.2648%
       《关于公司对 2014 年募投项目进行结   总体               187,106,050     99.1039%     1,573,400       0.8334%     118,500      0.0628%
 7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通过
       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3,610,965     68.0946%     1,573,400       29.6708%    118,500      2.2346%

       《关于公司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2018 年   总体               185,614,271     98.3137%     3,059,079       1.6203%     124,600      0.0660%
 8                                                                                                                                               通过
       度报酬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2,119,186     39.9630%     3,059,079       57.6873%    124,600      2.3497%

       《关于选举刘维斌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   总体               185,852,471     98.4399%     2,817,479       1.4923%     128,000      0.0678%
 9                                                                                                                                               通过
       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2,357,386     44.4550%     2,817,479       53.1313%    128,000      2.4138%

       《关于选举丘旭明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   总体               185,852,371     98.4398%     2,913,579       1.5432%      32,000      0.0169%
 10                                                                                                                                              通过
       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2,357,286     44.4531%     2,913,579       54.9435%     32,000      0.6034%


                                                                        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吕、谢振声

   (三)结论性意见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4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