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9-28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
到监事 5 人,其中:现场到会监事 4 人;公司监事丘旭明先生因临时公务
安排,委托公司新任监事会主席刘维斌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原监事会召集人杨晓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
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
核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
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
融服务协议》并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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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且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
务协议》并开展相关金融服务业务。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关联监事刘维斌先生、丘旭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刘维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刘维斌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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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维斌,男,1967 年 1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2013 年 12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广晟公司纪检审计部副部长;
2014 年 3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广晟公司纪委委员、纪委副书记;
2014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广晟公司纪委委员、纪委副书记、监察
室主任;
2018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纪委书记;
2018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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