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7-26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9-43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7 月 25 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9 年 7 月 25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7 月 24 日 15:00—2019 年 7 月
25 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肇庆风华路 18 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1 号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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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广军先生。
7. 本次大会内容及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
24人,代表股份数为202,144,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22.58%。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22人,代表股份
数为18,649,1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83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
份数为184,547,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6145%。
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人,代表股份数为17,596,414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65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公司
常年法律顾问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1 项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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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代理人审议,议案获表决通过。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案名称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关于公司
拟公开挂牌 整体 202,107,644 99.9819 36,600 0.0181% 0 0
转让奈电软
性科技电子
通过
(珠海)有
中小
限公司 80% 18,612,559 99.8037% 36,600 0.1963% 0 0
股东
股权的议
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雷云汉、谢振声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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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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