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 审阅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提交第八届董事 会 2019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两年担 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为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意续 聘其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耀棠、苏武俊、 于海涌、谭洪舟 2019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