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2020-04-2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
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
次会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对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系基于2019年
度与相关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做出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拟与关联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财务
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已对广晟财务公司开展了风险评估,截至2019年末,广
晟财务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且针对在广晟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制
定了专门的风险应急处理预案。我们认为:公司与广晟财务公司签署新的
《金融服务协议》并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
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耀棠、苏武俊、于海涌、谭洪舟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