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0-19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
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
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1 -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
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指引;
5、对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
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
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
- 2 -
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
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