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风华高科:关于公司在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20-04-21  

						       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公司
         在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
           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0)050070号




                          目   录

1、专项审核报告

2、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
               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0)050070 号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高科”)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
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广东风
华高新科技股份公司 2019 年度在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
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 年 4 月 20 日印发、2018 年 3 月 27 日修订的《主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及关联交易》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
整的审核证据,是风华高科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情况
    经审核,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公司 2019 年度在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
总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
交易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要求编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风华高科 2019 年度在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后附汇总表
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海林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卢茂桉


              中国武汉                                     2020年04月17日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

                                                        2019 年度

编制单位: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行次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栏次                               1                  2                3                     4


一、在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存款           1       140,061,970.48         644,410,628.54   604,472,597.81    180,000,001.21


二、向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借款           2


(一)短期借款                       3


(二)长期借款                       4

法定代表人: 王金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徐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