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2020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向第一大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向第一大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借款利率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予以回避表 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耀棠、苏武俊、于海涌、谭洪舟 2020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