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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华高科: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5-29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0-32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选举董事的议案》

    选举徐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徐静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

件,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请刘韧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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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请刘维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刘韧先生、刘维斌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上市

公司津贴水平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税后6

万元/年调整为税前12万元/年,自2020年1月起执行。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公司独立董事李耀棠先生、

苏武俊先生、于海涌先生、谭洪舟先生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

案予以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上述议案一、议案三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9 日

                                2
附件:

                   公司董事候选人徐静女士及
          高级管理人员刘韧先生、刘维斌先生个人简历


    一、个人简历

   1.徐静,女,1974 年 12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兼党委副书记。历任广东省广晟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

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

       2.刘韧,男,1967 年 8 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学历,高级

经济师。

       现任公司副总裁和财务负责人,历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银行总部总经理助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本运营部部长及投资发展部部长、东江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广晟财务有

限公司董事。

       3.刘维斌,男,1967 年 1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现任公司副总裁,历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和纪委书记、广东省广晟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副部长、纪委委员、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

任。

    二、其他信息

    徐静女士、刘韧先生、刘维斌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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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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