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6-16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0-36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15 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0 年 6 月 15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6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
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肇庆风华路 18 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1 号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金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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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次大会内容及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26名,
代 表 股 份 数 为 196,684,670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比 例 为
21.9702%。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24名,代表股份数为
13,189,5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473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数
为180,154,8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1238%。
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名,代表股份数为16,529,824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846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公司常年
法律顾问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3 项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委
托代理人审议,议案获表决通过。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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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序号 议案 类别
票数(股) 占比 票数(股) 占比 票数(股) 占比 结果
总体 196,643,470 99.9791% 1,000 0.0005% 40,200 0.0204%
1 《关于公司选举董事的议案》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 13,148,385 99.6876% 1,000 0.0076% 40,200 0.3048%
总体 196,638,470 99.9765% 6,000 0.0031% 40,200 0.0204%
《关于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
2 通过
贴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13,143,385 99.6497% 6,000 0.0455% 40,200 0.3048%
总体 196,643,470 99.9791% 1,000 0.0005% 40,200 0.0204%
3 《关于公司选举监事的议案》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 13,148,385 99.6876% 1,000 0.0076% 40,200 0.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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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吕、谢振声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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