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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华高科: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6-16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0-36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15 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0 年 6 月 15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6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

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肇庆风华路 18 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1 号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金全先生。




                                     -1-
     7.本次大会内容及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26名,

代 表 股 份 数 为 196,684,670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比 例 为

21.9702%。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24名,代表股份数为

13,189,5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473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数

为180,154,8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1238%。

    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名,代表股份数为16,529,824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846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公司常年

法律顾问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3 项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委

托代理人审议,议案获表决通过。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序号                议案                   类别
                                                     票数(股)        占比      票数(股)     占比      票数(股)      占比      结果


                                    总体             196,643,470    99.9791%      1,000     0.0005%     40,200      0.0204%
 1     《关于公司选举董事的议案》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    13,148,385    99.6876%      1,000     0.0076%     40,200      0.3048%


                                    总体             196,638,470    99.9765%      6,000     0.0031%     40,200      0.0204%
       《关于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
 2                                                                                                                            通过
       贴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13,143,385    99.6497%      6,000     0.0455%     40,200      0.3048%


                                    总体             196,643,470    99.9791%      1,000     0.0005%     40,200      0.0204%
 3     《关于公司选举监事的议案》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    13,148,385    99.6876%      1,000     0.0076%     40,200      0.3048%




                                                             -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吕、谢振声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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