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0-10-30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我们对公司提
交第八次董事会 2020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增加对 2020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
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而产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关于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考核实施方案的
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考核
实施方案》符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
司董事长、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相关规定;决
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耀棠、苏武俊、于海涌、谭洪舟
2020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