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董 事会秘书候选人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各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上述议案。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成强、肖胜方、张荣武 2020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