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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华高科: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2020-11-26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0-63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风华高科”)

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2020]粤 01 民初

1753 号、1793-1798 号、1804-1829 号)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根据

上述材料显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自然人李桂萍等共 33

人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上述诉讼案件将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开庭。现将涉及上述诉讼事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李桂萍、李江萍、王卫、段家怀、杨成辉、刘丽娜、段晚柱、

朱家辉、黄德、薛辉、王珏、徐迅、张小峰、罗军、朱学军、朱毅、倪夏

丽、徐秋强、林玉相、沈忠、陈志浩、冯文渊、黄胜、郑清水、李留柱、

朱霖、卢杰兵、金巍、蔡丽梅、卓志华、陈雯鸶、于新野、王瑭共 33 人。

    被告: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

印花税损失及利息损失等。具体明细如下:

                                   1
  序号         原告      索赔金额(元)                案号
    1        李桂萍          5,323,089.62   (2020)粤 01 民初 1753
    2        李江萍          2,669,424.33   (2020)粤 01 民初 1793
    3        王 卫               9,079.43   (2020)粤 01 民初 1794
    4        段家怀             43,617.32   (2020)粤 01 民初 1795
    5        杨成辉          1,626,032.96   (2020)粤 01 民初 1796
    6        刘丽娜             66,947.24   (2020)粤 01 民初 1797
    7        段晚柱             30,013.22   (2020)粤 01 民初 1798
    8        朱家辉            328,034.31   (2020)粤 01 民初 1804
    9        黄 德             188,682.60   (2020)粤 01 民初 1805
  10         薛 辉              28,680.96   (2020)粤 01 民初 1806
  11         王 珏             128,592.60   (2020)粤 01 民初 1807
  12         徐 迅               4,406.60   (2020)粤 01 民初 1808
  13         张小峰             45,438.06   (2020)粤 01 民初 1809
  14         罗 军              44,867.20   (2020)粤 01 民初 1810
  15         朱学军             42,994.40   (2020)粤 01 民初 1811
  16         朱 毅              37,516.19   (2020)粤 01 民初 1812
  17         倪夏丽             28,171.19   (2020)粤 01 民初 1813
  18         徐秋强            174,461.30   (2020)粤 01 民初 1814
  19         林玉相             20,127.15   (2020)粤 01 民初 1815
  20         沈 忠              18,627.90   (2020)粤 01 民初 1816
  21         陈志浩             25,688.48   (2020)粤 01 民初 1817
  22         冯文渊          1,256,878.49   (2020)粤 01 民初 1818
  23         黄 胜              32,586.81   (2020)粤 01 民初 1819
  24         郑清水             32,184.20   (2020)粤 01 民初 1820
  25         李留柱             11,206.79   (2020)粤 01 民初 1821
  26         朱 霖             141,732.28   (2020)粤 01 民初 1822
  27         卢杰兵             31,358.97   (2020)粤 01 民初 1823
  28         金 巍              34,179.19   (2020)粤 01 民初 1824
  29         蔡丽梅             33,746.54   (2020)粤 01 民初 1825
  30         卓志华             27,276.85   (2020)粤 01 民初 1826
  31         陈雯鸶          5,522,237.95   (2020)粤 01 民初 1827
  32         于新野             32,048.00   (2020)粤 01 民初 1828
  33         王 瑭              31,512.20   (2020)粤 01 民初 1829
             合 计         18,071,441.33

  (2)判决被告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

     3.主要事实与理由

    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

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3 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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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会行政处罚。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67 号)。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上述诉讼案件已由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将于2020年12月

18日开庭。

    三、本案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诉讼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已

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

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等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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